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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2:26  点击:[]

2021-01-13 人文社科处

各相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根据申报公告和浙社科办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鼓励符合条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好中选优;要结合本院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发展方向,加强课题论证,着力提升申报材料质量;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特别提醒: 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申报材料按照学科归属提交相关学院,具体提交学院的时间请询问各相关学院;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没有学科归属的,申报材料直接提交人文社科处。

二、申报资格限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3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青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申请时不再需要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315日之前的,或在3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10)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3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果形式

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预期最终成果形式要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一般一种即可。

.资助额度

申请重点项目一律填写申请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为20万元。申请人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划分(一律按照直接经费占总经费70%、间接经费占总经费30%),如:申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总经费是20万元,直接经费为14万元,间接经费6万元,年度经费预算应按照直接经费(即14万元)分年度计划。

五、限项申报规定:

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省分配本校25项免筛选指标,免筛选指标直接审核上报,不组织筛选,后补指标5项,5项后补指标须参加省筛选。根据省下达的指标,学校给各学院下达了相应的指标数(具体指标另行通知),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指标上报材料,不得超报。

六、材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3.项目申报材料一律通知附件下载。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各学院审查论证筛选,统一报学校人文社科处,由学校人文社科处统一报浙江省社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4. 报送学校的正式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1)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7份,其中5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采用191份申请书中页4份申请书在上和5份活页在下叠放)的方式,另外2份采用一夹31份申请书中页夹1份申请书在上,2份活页在下)的方式。(2)加盖公章的《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书》(以“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命名,申请书和活页分别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和本学院《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统一放入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至邮箱zhough1068@163.com

七.提交申报材料时间节点:

1.2021226各学院将参筛课题的汇总表(电子版)和与汇总表相一致的活页电子版(活页以“序号+课题名称”命名发至邮箱zhough1068@163.com

理工科交叉学科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也在此时间段按照要求由学院统一提交材料参加筛选机关、直属单位行政人员没有学科归属且有意申报者,同样在此时间段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参加筛选。

2.202135,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统一报送正式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汇总表和与汇总表相一致的申请书和活页,报送要求请见上六-4,逾期不予受理。如因疫情等因素导致延期,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届时请关注。

相关事项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069 ,邮箱:zhough1068@163.com,办公地点:行政楼南楼302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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