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绍兴市教育科学2020年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及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
2.未完成结题的2019年之前的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必须之前已提交过申请延长研究时间的请示报告)。
如有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报告,说明理由,附上阶段性成果总结一并上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开展课题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请写好“绍兴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止研究申请表”。如不能结题又没有上述请示报告,即作“中止处理”,按《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请人三年内失去市级规划课题申报资格。如课题结题过程中出现的课题名称(仅限小幅调整)、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主要参与者等信息更改,也须严格执行如上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更改。以上报告须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请示报告格式见附件4。
(二)结题验收及评优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结题验收提交材料:(1)课题结题验收的“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含有主要参与人的研究成果,如论文、案例等,不超过50页)等一式2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2)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2.申请结项并参加评优提交材料:(1)成果评比“申请表”(附件1),“课题研究报告”、直接反映课题成果的纸质“附件材料”等一式5份(要求用A4纸、Word格式、正文为小4号宋体打印;其中3份隐去单位名称与课题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每份“成果评比申报材料”依次按“申请表”、“课题研究报告”和“附件材料”(不超过50页)的顺序装订。要求一律以“申请表”作为封页,不得另加封面。(2)结题汇总表和评优汇总表电子版。
二、材料报送时间
课题负责人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将结题和评优所需的相关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南楼306B室)。
有关事项联系人:叶芳芳,联系电话:88341367,邮箱:3819033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