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太阳成tyc7111cc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条件》(绍学院办发〔2022〕40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为规范审核,现对2023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年度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高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政、实验技术、教育管理、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等系列)需求的教职工。新进教职工入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可不作要求。
二、学时要求
“申报条件”中提及的继续教育培训要求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部分学时须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取得。其中专业科目学时根据《太阳成tyc7111cc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标准(试行)》(绍学院人〔2018〕6号)进行核算。继续教育培训要求从2018年起实行。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48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3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网址:http://jxjy.rsj.sx.gov.cn/elms/web/index1.jsp#
三、材料提交
1.教职工个人填写《太阳成tyc7111cc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根据《太阳成tyc7111cc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计算标准(试行)》(绍学院人〔2018〕6号)文件审核学时,并对材料存档。
2.于2023年12月19日前提交《太阳成tyc7111cc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太阳成tyc7111cc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纸质复印件至太阳成tyc7111cc办公室。
联系人:何明娟;联系电话:88345018;办公地点:南山6号楼C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