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浙江省第十三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浙江温州举办。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我校法学学科带头人刘晓山教授应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发表评议专家意见。
本次论坛主题为“涉外海洋经济法治理论与实务”,由浙江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和温州理工学院共同主办,来自46家单位的80多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围绕“涉外海洋法治理论与实务建设”主题,分为主旨报告和专题讨论两个阶段,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祥民教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首席专家、院长金伯中教授,自然资源部东海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首席科学家叶属峰研究员,国防科技大学海洋学院张韧教授等分别作主旨报告。论坛还就海洋生态、环境法律问题,涉外海洋法律法规相关问题,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等进行专题研讨。
刘晓山教授在“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建设”专题研讨中发表了评议专家意见:结合《面向海洋强国战略的地方立法挑战及因应:从区域先行示范及经验考察切入》的报告,指出将海洋环境保护的一些创新性举措转化为地方立法,要注重协调好党的政策、工作机制和法律之间的关系;结合《〈海商法〉修订背景下承运人适航义务研究》的报告,指出对承运人适航义务的确定,需要借鉴国际公约和域外立法,但是在将国际公约与国内法衔接和借鉴域外立法过程中,应当注重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法律原理的贯通和衔接;结合《跨界海洋环境损害的国内法治理出路》的报告,指出对跨界海洋环境损害治理中的国内法的域外适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同样也具有国际法律运用中的现实主义特征,应当以实现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实际可能、实际效果为目标;结合《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的律师担当》的报告,指出律师在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法治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海洋经济法治建设,可以对一些律师服务的成功案例采集、归纳,建立案例库,并依靠司法行政管理机构建立案例发布制度,回应我国司法制度中运用案例来指引、解决现实疑难问题的发展趋势。
文字:夏娜 编辑:唐奇 审核:陈伟鸿